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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希望大家喜欢!更多资讯尽在家电下乡自查报告栏目!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一)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10年4月6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二)

  自20xx年12月28日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抓住重大节假日,特别是2009年4月底全市家电(汽摩)下乡工作会议后的五一、端午、中秋、六十周年国庆期间的消费旺季,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了系列促销活动;各镇街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全力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区2009年以来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我区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区共销售家电、汽摩下乡产品75758台(部),实现销售金额2.42亿元,超过任务数1.6亿的52.3%。补贴兑付金额1865.93万元,兑付率达96%。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落实。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启动后,我区及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经发办)工作人员及区级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会,印发了《重庆市合川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合川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等文件,区商委与各中标销售网点签定了责任书,并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程卫为组长,区商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街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把各项责任分解到相关办(室),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同时,还联合中标销售网点举行了家电下乡启动仪式,组织中标销售网点向社会做出了诚信承诺,做到了组织领导落实。

  (二)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落实。一是及时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合川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重庆市合川区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月工作方案》文件,对全区前期家电下乡总体宣传工作做出了部署,对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方法、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09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家电下乡宣传月期间,全区上下一起行动,大张旗鼓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车进镇、村410次,召开各种会议 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3万份,区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120余次,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引导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搞好宣传。一方面,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区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

  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各区级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开展系列展销、促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三是注重部门联合宣传。在积极依托宣传部门开展好家电下乡系列宣传报道的同时,区商委正与区邮政局联合,策划利用邮政载体和网络,通过邮政直邮信函,以家电下乡惠农宣传册为内装资料进行逐户投送,挨家挨户进行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宣传,覆盖了全区所有镇街和村社。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促使了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销售网点规范化工作。我区结合城乡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按照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358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备案网点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同时切实要求各网点严格按照《重庆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建设规范》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流通网点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网点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的实施。

  家电下乡实施中,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点管理以及补贴申请、备案、追溯等重要功能,是整个家电下乡的中枢和血脉,其操作培训是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的重点。目前我区商委、财政及主要销售网点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三是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工作。引导安排中标销售区级网点全力组织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几个节假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活动,并要求各镇街认真做好服务及督促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货源充足、品种多样、质量可靠、服务到位,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四是认真做好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不断探索、简化补贴程序,我区财政局与区邮政储蓄银行进行了战略合作,统一将我区广大农户补贴集中通过区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兑付。

  (四)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抓好执法监管落实。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了监管力度,公布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制订了《合川区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我区全年共出动家电下乡检查人员3200余人次,查处家电下乡虚假广告25余起,未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对50余组家电下乡产品商品质量进行检测,全部合格。

  乡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三)

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布置各财政分局进行自查,并要求各财政分局对各销售网点执行家电下乡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2月25日,我区累计应兑付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资金11922.76万元,已兑付资金11066.27万元,未兑付资金856.49万元;已兑付资金11066.27万元中,实际收到上级拨入资金10327万元,我区垫付资金739.27万元,未兑付加垫付资金合计为1595.76万元。其中:汽车下乡已于2011年正式结束,累计补贴车辆4634辆,金额1905.45万元。摩托车下乡累计补贴车辆4194辆,金额238.57万元。家电下乡截止2013年1月31日,累计补贴298459台,补贴金额8922.05万元。另外,由于家电下乡补贴资料数量较多,部分乡镇还未完全完成录入、审核等工作,因此截止2013年1月31日所上报的补贴台数及金额并不是完整的,需等各镇完成全部录入、审核工作后方能最终清算。

  二、自查情况

  从汇总的情况来看,我区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在补贴兑付的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买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分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区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根据省、市、区要求,围绕销售网点是否存在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问题,包括倒买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借用或购买农民身份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个方面对各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销售网点均能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合法经营,但仍发现有部分网点存在一些问题。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网点尚未及时撤除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

  (二)部分网点存在未及时将补贴资料录入系统、送审资料差错率偏高、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由于上级补贴资金拨付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而镇财政资金又比较紧张,对经销商的垫付资金未能完全及时到位。

  (四)个别家电下乡网点存在违规操作疑点,区财政、商务局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如存在违规操作,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对于未及时撤除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的网点,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其尽快撤除。

  (二)督促各销售网点提高补贴信息录入效率,尽早完成补贴信息的审核工作,以便于日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经销商的垫付资金未能完全及时到位的情况,我们将在做好说服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市局对接,力争最短时间完成此项工作。

  (四)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补贴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将其列入审核不通过对象,坚决不予以补贴。

  (五)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最后一个月所发生业务的检查力度,严格筛查网点搭车将库存商品标识卡信息输入申报表,骗取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出,及时向市局汇报。

  (六)建议市局在省抽查前抽调人员对我区家电下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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